关键词: 招教考试
临汾市第一中心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经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现已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共15名教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招聘岗位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坚持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及公告规定的招聘方案,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详见附件)。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招聘学校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三、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和1张近期一寸红底免冠彩照,于2023年8月23日上午早7:30在临汾市第一中心学校(鼓楼西大街31号)校门口集合,根据工作人员安排前往体检医院。
2.体检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标准执行。
3.体检安排在县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进行。招聘学校、参加体检人员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4.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体检期间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如携带至集合地点的,应第一时间关机(关闭闹钟功能)后上交给工作人员;体检人员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前12个小时内应注意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6.体检费用自理,集合时须携带足额现金及若干零钱。
7.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招聘学校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得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教育局将拟聘人选报市人社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学校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再次报考市直学校各类招聘。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临汾市第一中心学校:崔老师0357-3304302
监督电话:0357-2683232(纪检)0357-2682775(人事)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临汾市第一中心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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