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2023年下半年开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下半年开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前资格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00分。
二、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入围面试资格审核对象在笔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60.00分)以上的考生中分岗位按入围面试比例以成绩由高到低为序确定,人数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入面试。共56名考生入围面试资格审核,具体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面试前资格审核时间及要求
面试前,入围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时间为1月23日,工作时间:9:00 -12:00,14:30 - 17:00,面试资格审核地点:开平市教育局一楼 (东兴大道爱民路3号)。
资格审核须提交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本、报名登记表(须双面打印)。
2.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及其它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证书;应聘者为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附有学校教导处盖章的各科成绩表)和学生证(各个学期均已盖章注册),并且须在聘用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还需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应聘者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者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应聘者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须预先经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并提交书面同意报考意见材料。
四、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资格审核过程中,对信息不真实、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应聘者须签订《应聘承诺书》,作出不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录在案,2年内不得报名应聘开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雇员。
2.如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需递补面试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递补。笔试成绩与本招聘岗位最后1名审核人员接近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递补面试对象的资格审核工作将于1月24日前完成。
五、面试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进入面试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留意开平市教育局和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报名资格条件解释、资格审核、考试事项由开平市教育局受理,电话0750—2211064;监督举报及招聘政策咨询由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电话:0750—2257303。
附件:2023年下半年开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核考生名单
开平市教育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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